您現在的位置: 18luck新利全站下载 >> 合同樣本>> 工程合同>> 資料信息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電力2)(doc 36).DOC

所屬分類:
工程合同
文件大小:
584 KB
下載地址:
相關資料:
建設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合同, 電力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電力2)(doc 36).DOC內容簡介
第一條 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
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
督機構。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