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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合作采購法務與合同管理試卷(doc 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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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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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 合作, 采購法務, 合同管理, 管理試卷
中英合作采購法務與合同管理試卷(doc 6頁)內容簡介
中英合作采購法務與合同管理試卷內容提要:
甲公司是一家生產白酒的老字號,位於中國東部沿海大城市的郊區。某年產值已經達到5億元,在全國酒業名列前茅。為了進一步擴大生產規模,該公司總經理李先生決定前往中國西部地區尋找合作商機。某年春節剛過,他就匆忙踏上旅程,到中國西北地區的一個高粱產地考察。他找到主管農業的副縣長,提出雙方合作的建議。副縣長推薦了當地一家從事農作物加工的乙公司,李先生找到其董事長劉女士,雙方寒暄一番後決定開展長期合作。於是,李先生與劉女士分別代表雙方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合同規定甲公司長期購買乙公司初加工的高粱。某年當年購買的金額為100萬元。該合同於5月1日正式簽訂,合同還約定,甲公司應於5月10日前交付30萬元的定金,以此作為該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簽訂後,劉女士積極組織貨源,很快籌集到一大批高粱。鑒於庫存壓力,5月15日,乙公司在甲公司未付定金的情況下發出全部高粱。幾天後,甲公司接收了該批高粱。劉女士原以為甲公司會及時彙來貨款,不料等到5月20日也沒見蹤影。她很著急,給李先生打電話要求付清貨款100萬元,但李先生以高粱質量有問題為由拒絕付款。之後,她通過一家商務調查公司查明,甲公司怠於行使對丙公司的到期債權100萬元,此外,甲公司還欠丁銀行貸款本息100萬元。聽到這個消息,劉女士喜出望外,遂於5月30日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權訴訟,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甲公司對丙公司的到期債權。主審法官經審理後,認定乙公司的代位權成立,應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清償義務,訴訟費用3萬元由債務人甲公司負擔。這時候,丁銀行得到這個消息後,向劉女士主張平均分配丙公司償還的100萬元,劉女士斷然拒絕了丁銀行的要求。
問題:以下題目都與案例相關,請根據案例答題。
1.(1)本案中,甲、乙公司簽訂的買賣合同是否生效?為什麼?(15分)
(2)請結合案例簡述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權訴訟時應當符合的條件。(10分)
2.(1)本案中,丁銀行的主張是否成立?為什麼?(15分)
(2)本案中,法院判定訴訟費用由甲公司負擔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麼?(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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