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18luck新利全站下载 >> 製度表格>> 企業管理製度>> 財務製度>> 資料信息

出口退稅進貨分批申報單使用條例(doc 2頁)

所屬分類:
財務製度
文件大小:
24 KB
下載地址:
相關資料:
出口退稅, 進貨, 申報單, 使用條例
出口退稅進貨分批申報單使用條例(doc 2頁)內容簡介
出口退稅進貨分批申報單使用條例內容提要:
開具、使用出口退稅進貨分批申報單(簡稱分批單)是單票對應法下對退稅進貨憑證處理的一個重要做法,其目的是解決當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分批單)作為進貨憑證已向稅務機關申報並上交,而該發票所載的購進貨物還有貨物尚未出口,以後出口後退稅申報如何再提供進貨憑證的問題。
對此,單票對應法允許采用由企業申請對該張進貨憑證進行分批申報,經退稅機關審定批準,確認這張進貨憑證尚未出口部分的情況(包括商品品名、數量、金額,下統稱情況),出具分批單,交還企業作為以後申報的進貨憑證。
1、基本做法:
(1)分批單以最初進貨憑證即增值稅專用發票為管理源頭,以前一張進貨憑證為分批對象,連續並可多輪分批,直至最初進貨憑證所載進貨額全部使用完畢。
(2)分批單應在進貨憑證(包括專用發票或上一次審定的分批單)申報上交同時申請開具,所載“本次申報”情況為本次上交的進貨憑證中申報退稅進貨的部分,“本次結餘”為“上次結餘”(即第一次分批的,為增值稅專用發票所載購進情況,以後使用的,即為上一次分批單所載的“本次結餘”)減“本次申報”,分批單經稅務機關審定後,可作為以後申報時的進貨憑證。如此上交進貨憑證,取得分批單,再上交進貨憑證直至全部購進使用完畢。
(3)分批單上應填列增值稅專用發票(即最初進貨憑證)號碼,並準確填列分批次數(即對最初進貨憑證是第幾次分批),作為進貨憑證使用時,以上述增值稅專用發票號碼作為進貨憑證號碼。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