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級會計資格《經濟法》考題及答案(doc14).doc內容簡介
一、單選題(本題共25題,每小題1分,共25分)
1.2004年3月,劉、關、張三人分別出資2萬元、2萬元、1萬元設立甲合夥企業,並約定按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損益。8月,甲合夥企業為乙企業的借款提供擔保;12月因乙企業無償債能力,甲合夥企業承擔保證責任,為乙企業支付1萬元。12月底,劉提出退夥要求,關、張同意,經結算,甲合夥企業淨資產3萬元。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應退還劉的財產數額是( )
A.2萬元 B.1.2萬元 C.1萬元 D.0.8萬元
答案:B
解析: 合夥企業的損益分配是以出資比例分配的,所以劉某在退貨的時候,應退還的財產數額是3×2/5=1.2萬元。 2.某股份有限公司共發行股份3000萬股,每股享有平等的表決權。公司擬召開股東大會對另一公司合並的事項作出決議。在股東大會表決時可能出現下列情形中,能使決議得以通過的是( )
A.出席大會的股東共持有2700萬股,其中持有1600萬股的股東同意
B.出席大會的股東共持有2400萬股,其中持有1200萬股的股東同意
C.出席大會的股東共持有1800萬股,其中持有1300萬股的股東同意
D.出席大會的股東共持有1500萬股,其中持有800萬股的股東同意
答案:C
解析:合並決議屬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別決議事項,需要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3.國內甲企業與外國乙投資者擬共同投資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投資總額為300萬美元。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製度的規定,該合營企業注冊資本至少應為( )萬美元
A.300 B.210 C.150 D.120
答案:B
解析:依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含300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
4.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總額為300萬美元,合營各方約定期繳付出資。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製度的規定,該合營企業合營各方繳齊全部資本的期限是( )
A.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1年內
B.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2年內
C.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3年內
D.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5年內
答案:B
解析: 依據規定,投資總額為300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是210萬美元,注冊資本在100萬美元以上、300萬美元以下的(含300萬美元),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2年內,將資本全部繳齊。
5.根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律製度的規定,下列有關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合作企業的組織形式均為有限責任公司
B.合作企業均應聯合管理委員會
C.合作企業的負責人由主管部門任命
D.合作企業總經理負責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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