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注冊稅務師《稅法二》試題及答案(doc46).doc內容簡介
一、單項選擇題(共40分,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隻有1個最符合題意)
1.2001年度北方航空公司所辦的三家股份製企業實現的應納稅所得額,正確的稅務處理是( )。
A.就地繳納所得稅
B.合並繳納所得稅
C.分散繳納所得稅
D.集中繳納所得稅
答案:A
依據:教材第19頁。
民航總局所屬其他企業及其所辦的股份製企業、聯營企業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考核目的及分析:測試考生對特殊行業、部門、企業等納稅人的納稅地點是否熟悉。
2.某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定,2000年度虧損50萬元,2001年度盈利20萬元,2002度盈利35萬元。該企業2002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 )萬元。
A.8.25 B.1.65
C.1.35 D.0.9
答案:C
依據:教材第21、64、104頁。
如果上一年度發生虧損,可用當年應納稅所得額進行彌補,一年彌補不完的,可連續彌補5年,按彌補虧損後的應納稅所得額來確定適用稅率;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企業,按27%的稅率征稅。
考核目的及分析:測試考生是否清楚虧損彌補的規定,以及企業所2003年稅法所得稅稅率的適用。由於2002年在彌補虧損後的所得為5萬元,應適用 27%稅率,所以,其應納企業所得稅=5×27%=1.35(萬元)。
3.甲企業2001年3月接受乙企業捐贈商品房一套,接受時確定價格為20萬元。2002年6月甲企業將該套房屋轉讓,取得收入額22萬元,支付轉讓房屋的相關稅費3萬元。該項業務甲企業2002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為( )萬元。
A.6.6 B.7.26
C.6.27 D.5.61
答案:A
依據:教材第21、26、104頁。
納稅人接受捐贈的實物資產,接受捐贈時不計入企業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出售或清算時,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出售或清算的價格高於接受捐贈的實物價格時,減去相關費用後又低於接受捐贈時的實物價格的,應以接受捐贈時的實物價格計入應納稅所得或清算所得。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在10萬元以上,適用稅率為33%。
考核目的及分析:測試考生是否清楚納稅人接受實物資產的稅務處理。出售價格22萬元高於接受捐贈的實物價格20萬元,但減去相關稅費3萬元,即22-3=19(萬元),又低於20萬元,故應按20萬元計稅。所以,該項業務甲企業2002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為:20×33%= 6.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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