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財師執業操作準則(doc 9頁)
金融理財師執業操作準則(doc 9頁)內容簡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建立和界定與客戶的關係
第三章 收集客戶信息
第四章 分析和評估客戶當前的財務狀況
第五章 製定並提交個人理財規劃方案
第六章 執行和監控實施個人理財規劃方案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條 金融理財師應當盡可能收集有關客戶的價值取向、態度、風險承受能力、期望及時限要求等信息,並根據收集到的信息,與客戶共同確定客戶生活的和財務的需求、目標,以及實現的先後順序。
第五條 金融理財師有責任幫助客戶確立目標並正確認識需求,其服務範圍必須清晰、準確、穩定和可度量。
第六條 金融理財師應當采取各種合法途徑,獲取關於客戶收入來源、個人債務以及個人生活狀況的相關信息和文件。這些信息可以通過客戶直接獲取,也可以通過客戶訪問、調查問卷、客戶紀錄等其它途徑獲取。
第七條 金融理財師應當使客戶認識到,個人理財規劃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依賴於其所提供信息的完整和準確;不完整和不準確的信息對確定個人理財方案存在著潛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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