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籌劃的八大規律及增值稅相關知識(doc 2個)
稅收籌劃的八大規律及增值稅相關知識(doc 2個)內容簡介
稅收籌劃的八大規律及增值稅相關知識的目錄:
第一部分、稅收籌劃八大規律
第二部分、選擇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問題
稅收籌劃的八大規律及增值稅相關知識內容摘要:
我們給出的答案僅作參考,當稅收政策發生變化時或實踐操作時,請注意稅收籌劃必須具備一定的前提條件,必須全麵考察實際情況,切忌生搬硬套,產生意料之外的稅務風險。同時,許多籌劃方案本身可能也會帶來許多非稅成本,引起經營、管理乃至於企業戰略層麵的負效應。
1.方圓機械製造公司銷售貨物時有兩種運輸方式:
一種是企業用自己的交通工具運輸;另一種是由外部運輸公司承運。
2.稅收籌劃分析:
(1)自備運輸工具
其一:不成立運輸公司
銷貨方實行送貨上門,運費收入通過提高貨價的辦法解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屬於混合銷售行為,一並征收增值稅。
應納增值稅=351÷(1+17%)×17%-10=41(萬元)
其二:成立獨立核算的運輸公司
運輸公司將運費發票直接開給購買方,銷貨方代墊運費,或者由運輸企業直接向購買方收取運費,則運輸收入不納增值稅,隻納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351×3%=10.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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