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及其主要職責管理手冊(doc 33頁)
財務人員及其主要職責管理手冊目錄:
第一章 財政援助資金使用及報賬申請 .....................1
第一節 財政援助資金使用 .....................1
第二節 財政援助資金申請程序及申請文件 .....................1
第三節 申請財政援助資金所需樣本文件 .....................3
第二章 內部控製 .....................13
第一節 財務人員及其主要職責 .....................13
第二節 貨幣資金控製 .....................13
第三節 實物資產控製 .....................14
第三章 會計核算 .....................15
第一節 總 則 .....................15
第二節 會計科目 .....................15
第三節 會計報表 .....................16
第四章 采購管理 .....................20
第一節 總 則 .....................20
第二節 采購程序 .....................20
第三節 公開競爭性招標采購 .....................20
第四節 詢價采購 .....................21
第五節 評 標 .....................21
第六節 合同格式 .....................23
第七節 采購文件管理 .....................23
附錄一 項目簡介 .....................24
附錄二 項目預算 .....................25
附錄三 建議賬戶編碼 .....................26
附錄四 設備采購合同格式(建議) .....................27
財務人員及其主要職責管理手冊內容摘要:
第一節 財政援助資金使用
英國國際發展部提供的項目財政援助資金僅用於支付為實現本項目目標而開展的項目活動或采購所發生的費用,使用該項資金總體原則是:
1、所有可以使用財政援助資金的項目活動和采購,應包括在5年項目實施計劃和列入預算的年度工作計劃中,該工作計劃和預算由項目管理委員會批準。未包括在該工作計劃和預算中的任何活動均不能使用項目財政援助資金。
2、使用財政援助資金支付項目活動費用時,須提供費用支出憑證。例如,如果某位項目管理辦公室人員要報銷差旅費,他必須提供原始機票、住宿發票、出租車票和其它合格票據來支持他的報賬申請。
一般來說,財政援助資金不能預付。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預付,相應的項目管理辦公室須提出充分的申請理由,並經項目經理和國際專家組長一致同意批準,方可獲得預付。使用預付款支付的執行單位,須在相關活動或采購結束後,立即提交正式的費用說明(例如:發票或經確認的財務報表)。如果無法提供合格票據和支持文件,不予以使用財政援助資金報賬。
例如,如果向一個賓館預付一筆小額費用用於召開研討會,相關項目管理辦公室必須要求該賓館說明所有費用的細目,然後才能進一步對其進行支付,以及向英國國際發展部申請報賬。
3、對於合同支付,“2”中的原則同樣適用,即任何轉賬的資金必須做出說明才能進行報賬。
4、英國國際發展部僅向本項目專用外彙賬戶支付申請報帳的費用。
5、財政援助資金不能用於支付任何進口或海關稅收。財政援助資金也不能用於支付任何其他關稅或稅費(包括收入調節稅)或其它類似的對產品和服務征收的稅費。中央項目管理辦公室應確保這一原則得到遵守,並在必要時與商務部和有關稅務部門就此進行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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