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資金預算作業規範準則(doc 11頁)
財務資金預算作業規範準則(doc 11頁)內容簡介
財務資金預算作業規範準則目錄:
第一條 目的及依據
第二條 資金範圍
第三條 作業期間
第四條 內外銷收入
第五條 勞務收入
第六條 退稅收入
第七條 其他收入
第八條 資本支出
第九條 材料支出
第十條 薪工
第十一條 經常費用
第十二條 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異常說明
第十四條 資金調度
第十五條 本準則經總管理處總經理核準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財務資金預算作業規範準則內容摘要:
第一條 目的及依據
為提高各公司暨配合財務部門統籌及靈活運用資金,以充分發揮其經濟效用,各公司除應按年編製年度資金預算外,並應逐月編列資金預計表,以期達成資金運用之最高效益,特依“關係企業資金調度控製辦法”第一至四條規定,訂定本準則。
第二條 資金範圍
本準則所稱資金,係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隨時可變現之有價證券而言。為期編表計算及收支運用方便起見,預計資金僅指現金及銀行存款,至隨時可變現之有價證券則歸屬於資金調度之列。
第三條 作業期間
(一)資金提供部門,除應於年度經營計劃書編訂時,提送年度資金預算外,應於每月24日前逐月預計次三個月份資金收支資料送會計部門,以利彙編。
(二)各公司會計部門應於每月28前編妥次三個月份資金來源運用預計表按月配合修訂。並於次月15日前編妥上月份實際與預計比較編製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各一式四份,呈總經理(經理)核閱後,一份自存,一份留存總經理室(經理室),一份送財務部,一份送總管理處總經理室。
..............................
用戶登陸
預算編製熱門資料
預算編製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