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學之存貨知識講解(doc 12頁)
會計學之存貨知識講解(doc 12頁)內容簡介
會計學之存貨知識講解目錄:
第一節、存貨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第二節、發出存貨的計量
第三節、期末存貨的計量
會計學之存貨知識講解內容摘要:
(一)存貨的定義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存貨區別於固定資產等非流動資產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業持有存貨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出售,不論是可供直接出售,如企業的產成品、商品等;還是需經過進一步加工後才能出售,如原材料等。
企業的存貨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原材料。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並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為建造固定資產等各項工程而儲備的各種材料,雖然同屬於材料,但是由於用於建造固定資產等各項工程,不符合存貨的定義,因此不能作為企業的存貨進行核算。
2.在產品。指企業正在製造尚未完工的產品,包括正在各個生產工序加工的產品,和已加工完畢但尚未檢驗或已檢驗但尚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產品。
3.半成品。指經過一定生產過程並已檢驗合格交付半成品倉庫保管,但尚未製造完工成為產成品,仍需進一步加工的中間產品。
4.產成品。指工業企業已經完成全部生產過程並驗收入庫,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者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企業接受外來原材料加工製造的代製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製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後,應視同企業的產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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