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條例下企業增值稅問題最新彙編大全(doc 46頁)
新條例下企業增值稅問題最新彙編大全(doc 46頁)內容簡介
新條例下企業增值稅問題最新彙編大全內容摘要:
1.問:2009年開始實施的增值稅轉型改革主要包含哪些內容?
答:增值稅轉型是指生產型增值稅改革為消費型增值稅。增值稅轉型對進一步消除重複征稅因素,降低企業設備投資稅收負擔,鼓勵企業技術進步和促進產業結構調整,促進我國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增值稅轉型改革的實施方案和具體內容是:
(1)自2009年1月1日起,允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抵扣其新購進設備所含的進項稅額。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等不動產以及應征消費稅的小汽車、摩托車、遊艇等不屬於增值稅的抵扣範圍。
(2)將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統一調低至3%。
(3)將礦產品增值稅稅率恢複到17%。
(4)取消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
2.問: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對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 50號)第二十八條規定:(1)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2)除本條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以下的。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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