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加工業統計報表管理製度(doc 31頁)
糧油加工業統計報表管理製度目錄:
一、總則
二、報表樣式
三、填表說明及指標解釋
糧油加工業統計報表管理製度內容摘要:
製度:
1、目的。為全麵、準確了解糧油加工業生產動態和產品流通環節的相關信息,為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研究製定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措施,指導、引導本行業的生產提供數據,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糧食安全中長期規劃綱要>的通知》(國發〔2008〕2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促進大豆加工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工業〔2008〕224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促進玉米深加工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工業〔2007〕2235號)精神,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製定《糧油加工業統計報表製度》。
2、統計內容。本報表製度涉及所有以糧食和油料為原料的加工企業(含稻穀加工、小麥加工、玉米加工、大豆及油料加工、糧食食品加工、雜糧加工、飼料加工、糧機製造等企業)。調查內容主要包括糧油加工業企業基本情況、產能、產量、期末原料消耗量、庫存量,經濟指標、倉儲設施有效倉容、研究開發投入等。
3、統計範圍。包括各市縣(區)所轄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以糧食和油料為原料進行加工工業生產活動的、各種經濟類型的獨立核算法人資格單位。各填報單位和彙總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製度(2009-2010年度)》以及本辦法的要求,認真、準確、完整、及時地報送報表,並指定專人具體負責。人員要相對穩定,當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與上級彙總單位聯係,以保證統計工作連續性。
4、批準程序。本製度經國家統計局審查批準。國家糧食局根據國家統計局《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並經國家統計局批準製定本製度的統計調查項目。
5、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入統企業認真、按時填報數據,要加強對統計資料的審核和指導,要強化統計數據質量意識,自下而上逐級彙總、審核,實事求是。各地在統計中要避免漏報、重複填報,保證統計數據全麵性和準確性。要積極做好糧油加工業市場運行分析工作,加強對企業統計的培訓,提高數據填報質量。各地彙總上報的統計數據必須經本市縣(區)糧食局主要負責同誌審核簽字後方可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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