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法1.ppt74
個人所得稅法1.ppt74內容簡介
第十六章 個人所得稅法
個人所得稅與前麵兩種所得稅法最大的區別在於: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征收的一種稅。其應稅範圍比企業所得稅範圍要廣,但它們的計稅原理是一致的,即以納稅人應稅收入扣除費用後的餘額為征稅對象。
本章學習和掌握的重點是:
納稅人身份的確定、納稅人所得來源的確定、應稅所得的項目、稅率、不同稅目的費用扣除標準、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和應納稅額的計算,以及減免稅優惠和境外所得稅額扣除、納稅辦法等內容。
本章難點問題是:
費用的扣除有關次的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應納稅額計算中的一些特殊問題等。
一、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1、中國公民
①居民納稅人:有住所或無住所居住滿1年的個人:承擔無限納稅義務。P354
2、外籍人員
②非居民納稅人:無住所不居住或無住所居住不滿1年:承擔有限納稅義務。P355
二、所得來源的確定
對納稅人所得來源的判斷應反映經濟活動的實質,要遵循方便稅務機關實行有效征管的原則。P356
1、所得來源地的具體判斷方法。
(1)工資、薪金所得,以納稅人任職、受雇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單位的所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2)生產、經營所得,以生產、經營活動實現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3)勞務報酬所得,以納稅人實際提供勞務的地點作為所得來源地。
(4)不動產轉讓所得,以不動產坐落地為所得來源地;動產轉讓所得,以實現轉讓的地點為所得來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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