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渠道探索(doc 10)
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渠道探索(doc 10)內容簡介
向公民提供
社會
保障是政府必須承擔的義務。作為
社會
保障中心環節的社會保險更是
現代
社會每個公民抵禦風險的
“
必需品
”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後,有從社會得到物質幫助的權力。在我國城鎮公民享受社會保險的同時,國家必須保護農民作為公民的合法權益。商業保險可以向所有預先繳納保險費的公民提供保障,但不可能在無盈利的情況下向任何人提供服務。因此,向農民提供養老、醫療的最基本服務隻能是政府行為
――
建立社會保險體係。農民是一個弱勢群體,也是為人類付出最多、為
中國
社會革命和
經濟
改革貢獻最大而索取最少的群體。政府應該為他們提供與其他公民同等水平的公共服務,他們更需要
“
公平
”
。農民又是一個防禦風險意識和能力均較弱的群體,難以自覺設計長遠防範風險的規劃,需要政府為他們進行製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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