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免抵退”稅實施辦法(DOC 46頁)
浙江省“免抵退”稅實施辦法(DOC 46頁)內容簡介
為切實加強對“免、抵、退”稅管理,進一步明確稅務機關內部相關部門工作職責,便於出口企業準確計算、及時申報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防範和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現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財稅[2002]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031號)等文件和國家相關稅收法規,並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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