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協議(DOC 11頁)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合夥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的組織和行為,維護事務所、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師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全體合夥人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根據財政部《合夥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試行辦法》,事務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夥設立。
第三條 事務所中文名稱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事務所經_________(批準機關和批準文件名稱)批準,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其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遵守職業道德,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和注冊會計協會的監督。事務所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事務所的性質為合夥事務所。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六條 經批準設立的事務所即是注冊會計師協會的團體會員,按規定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七條 事務所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注:不少於20年),自事務所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事務所經營期限屆滿未向審批機關申請終止經營視同延長經營期限。
第八條 事務所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並按協議規定的程序表決通過後,向政府部門辦理報批和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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