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增值稅的納稅審查(DOC 21頁)
第三講 增值稅的納稅審查(DOC 21頁)內容簡介
銷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一、銷售額的檢查
(一)銷售確認的檢查
1、價外費用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格和價外費用”。
(1)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取自於購買方的全部價款;
(2)向購買方收取的各種價外費用:
1)價外費用的主要內容:包括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上述價外費用無論其會計製度如何核算,應並入銷售額計稅。
2)價外費用不包括的主要項目:
①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②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貨物,而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③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代墊運費:即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並且由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了購貨方的。
3)關於價外費用的幾例認定:
①鐵路支線維護費。
②原油管理費。
③農電管理站收取的電工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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