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回購選擇權下銷售回購的會計核算(DOC 5)
不同回購選擇權下銷售回購的會計核算(DOC 5)內容簡介
銷售回購是指銷售方在售出商品的同時與購貨方簽訂合同,規定銷貨方在一定的期間內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將其售出的商品購回的一種交易方式。銷售回購是否應當確認收入,應視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及銷售方是否放棄對商品的控製權而定,企業應根據不同的回購協議進行具體分析。判定的標準是看該項業務是否同時符合《企業會計準則——收入》中收入確認的四個條件: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係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製;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按照銷售回購協議中回購選擇權的不同,銷售回購可以分為三種情況:無選擇權回購、買方選擇權回購、賣方選擇權回購。以下就上述三種情況對銷售回購的會計核算方法進行簡要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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