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納稅人基礎培訓知識(doc 253頁)內容簡介
增值稅納稅人基礎培訓知識目錄:
一、增值稅的納稅人
二、增值稅的征收範圍
三、增值稅的稅率
四、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五、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增值稅的納稅申報及納稅地點
七、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審
增值稅納稅人基礎培訓知識內容簡介:
納稅人是納稅義務人的簡稱,是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法人和自然人,法律術語稱為課稅主體。納稅人是稅收製度構成的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任何稅種都有納稅人。從法律角度劃分,納稅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兩種。
稅目是課稅對象的具體項目。設置稅目的目的一是為了體現公平原則根據不同項目的利潤水平和國家經濟政策,通過設置不同的稅率進行稅收調控;二是為了體現“簡便”原則,對性質相同、利潤水平相同且國家經濟政策調控方向也相同的項目進行分類,以便按照項目類別設置稅率。有些稅種不分課稅對象的性質,一律按照課稅對象的應稅數額采用同一稅率計征稅款,因此沒有必要設置稅目,如企業所得稅。有些稅種具體課稅對象複雜,需要規定稅目,如消費稅、營業稅,一般都規定有不同的稅目。
稅率是應納稅額與課稅對象之間的比例,是計算應納稅額的尺度,它體現征稅的深度。稅率的設計,直接反映著國家的有關經濟政策,直接關係著國家的財政收入的多少和納稅人稅收負擔的高低,是稅收製度的中心環節。納稅環節是商品在過程中繳納稅款的環節。任何稅種都要確定納稅環節,有的比較明確、固定,有的則需要在許多流轉環節中選擇確定。確定納稅環節,是流轉課稅的一個重要問題。它關係到稅製結構和稅種的布局,關係到稅款能否及時足額入庫,關係到地區間稅收收入的分配,同時關係到企業的經濟核算和是否便利納稅人繳納稅款等問題。 納稅期限是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向國家繳納稅款的最後時間限製。它是稅收強製性、固定性在時間上的體現。確定納稅期限,要根據課稅對象和國民經濟各部門生產經營的不同特點來決定。如流轉課稅,當納稅人取得貨款後就應將稅款繳入國庫,但為了簡化手續,便於納稅人經營管理和繳納稅款(降低稅收征收成本和納稅成本),可以根據情況將納稅期限確定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1個月。
減稅是對應納稅額少征一部分稅款;免稅是對應納稅額全部免征。減稅免稅是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措施。減稅免稅的類型有:一次性減稅免稅、一定期限的減稅免稅、困難照顧型減稅免稅、扶持發展型減稅免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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