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服務體係的經濟學分析(doc 14頁)
納稅服務體係的經濟學分析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目前我國納稅服務體係的現狀
三、建設納稅服務體係的理論分析
四、小結
納稅服務體係的經濟學分析內容簡介:
所謂納稅服務是指稅務機關在稅收征收過程中向所有納稅人提供的旨在方便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享受納稅權力的服務總稱。納稅服務觀即樹立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是人本社會的必然要求。如果將整個稅收體係比作金字塔,那麼納稅服務工作就是整個金字塔的基礎,它涉及稅收工作的方方麵麵。我們要改變過去“以我為主”的服務方式,強調以為納稅人服務為中心,以滿足納稅人各類辦稅需求為出發點,通過運用信息化等先進手段,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係統的、綜合的、整體的服務。把納稅人滿意度作為評價各項工作實績和效率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指標。納稅服務是
稅務機關根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和行使權利的過程中,為納稅人提供的規範、全麵、便捷、經濟的各項服務措施的總稱。自1996年稅收征管改革以來,以辦稅服務為基礎的納稅服務體係逐步建立,各級稅務機關在提高納稅服務方麵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從規範納稅服務廳,到相繼公開納稅服務廳窗口服務職責,並形成了相應的服務製度體係都促進了納稅服務質量的提高。但從宏觀上看,當前納稅服務工作仍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不能完全滿足納稅人的需要。主要表現在納稅服務法律體係不完善、稅務幹部服務理念亟待提高、稅務機關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模式缺少深化納稅服務改革、稅務係統內部還未能建立協調高效的運行機製、缺少統一規範的納稅服務考察機製等等,這些問題都使納稅人的權力難以落實。因此研究納稅服務不僅具有理論意義,而且對我國的納稅服務體係深化,使之從監管型向服務型轉變具有現實意義。納稅人理念落後。本身作為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的納稅人,由於其自身的文化水平和對納稅人的權利缺乏了解,因此缺乏要求稅務機關提供完善的納稅服務的自覺意識,期望值不高。這種期望值的不高,直接導致稅務機關在提供納稅服務的過程中缺乏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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