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的披露(doc 48頁)
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的披露(doc 48頁)內容簡介
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的披露目錄:
一、債務重組準則的修訂背景
二、基本要求
三、說明
四、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
五、債務重組的披露
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的披露內容簡介:
在市場經濟競爭激烈的情況下,一些企業可能因經營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種因素的不利影響,致使盈利能力下降或經營發生虧損,資金周轉不快,出現暫時資金緊缺,難以按期償還債務。在此情況下,雖然按我國法律,債權人有權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時向法院申請債務人破產,但在債務人主管部門申請整頓且經債務人與債權人會議達成了和解協議時,破產程序應予中止。此外,即使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也可能因為相關的過程持續很長,費時費力,結果還可能難以保證債權人的債權能如數收回。於是,就有了另外一種解決債務糾紛的方法,即債務重組,包括減少債務本金、債務利息和修改其他債務條件等。這種形式的債務重組,屬於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作出讓步的債務重組。除此之外,實務中還有其他形式的債務重組,即債權人未作出讓步的債務重組。比如,債務人以等於或高於債務賬麵價值的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
企業應分清持續經營條件下的債務重組和非持續經營條件下的債務重組的界限持續經營條件下的債務重組,是指債務重組雙方在可預見的將來仍然會繼續經營下去的情況下所進行的債務重組。非持續經營條件下的債務重組,則通常指債務人處於破產清算狀態時與債權人之間進行的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可能發生在債務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後。債務重組日即為債務重組完成日,即債務人履行協議或法院裁定,將相關資產轉讓給債權人、將債務轉為資本或修改後的償債條件開始執行的日期。
..............................
用戶登陸
財務會計熱門資料
財務會計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