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地稅企業所得稅問題解答(DOC 41)
江蘇地稅企業所得稅問題解答(DOC 41)內容簡介
省高新技術企業”在企業所得稅上有何優惠政策?
國務院批準的高新區內的高新企業,可減按15%稅率征收所得稅;區內新辦的高新企業,自投產年度免征2年所得稅。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不享受稅收優惠。
部分車間被他人出租經營,出租車間的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是誰?
分兩種情況:
一是企業全部或部分被個人、其他企業、單位承租經營,但未改變被承租企業的名稱,未變更工商登記,並仍以被承租名義對外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為被承租企業;
二是重新辦理工商登記,並以承租方名義對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重新辦理工商登記的企業、單位為納稅義務人,交繳企業所得稅,但出租方應在出租之日起30日內將承包人情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否則要承擔納稅的連帶責任。
查帳征收企業從附征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如何交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稅字(1994)009號規定,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股息、紅利收入,如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低於被投資企業稅率,不退還所得稅;如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高於被投資方的,投資方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應按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按照蘇地稅發[2002]212號文件的規定,在計算補繳稅款時,采用“抵免法”。即投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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