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檢查中的稅收法定原則(doc 10)
稅務檢查中的稅收法定原則(doc 10)內容簡介
內容提要:
稅務檢查與稅務稽查有什麼區別?公安機關、審計部門為什麼不能介入稅收檢查?多重檢查、多頭檢查究竟錯在哪裏?這些看似簡單的問題卻往往是基層稅收工作中的難點。本文試圖從稅收法定原則的基本要素入手,來解釋以上問題。
稅收法定是一項基本的稅法原則。它要求稅收行政過程當中所涉及的各方主體都必須依據法律事先確定的規範行事,在法定的範圍之內履行各自權利義務。由於曆史的原因,稅收法定原則在稅收檢查領域並未得到很好的確立,在我國實行多年的財政、稅收、物價大檢查,使人們在習慣上把稅務機關依照《稅收征管法》實施的稅務檢查與審計、財政等部門涉稅監督活動混為一談,統稱為稅收檢查。觀念上的混亂,導致在實踐中部門間相互越權,呈現出了多主體介入、多種法律關係混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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