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的退(免)稅規定(doc 10頁)
出口貨物的退(免)稅規定(doc 10頁)內容簡介
出口貨物的退(免)稅規定目錄:
一、對外修理修配的退稅規定
二、對外承包工程的退稅規定
三、外輪供應公司的退稅規定
四、小規模納稅人貨物出口退(免)稅規定
五、運往境外作為在國外投資的貨物的退稅規定
六、出口樣品、展品的退稅規定
七、對出口高新技術商品的退稅規定
出口貨物的退(免)稅規定內容簡介:
目前對修理修配業務存在兩種方式:一是生產企業承接的國外修理修配業務;二是外貿企業承接國外修理修配業務後委托生產企業進行的修理修配業務。外貿出口企業承接國外修理修配業務後委托生產企業修理修配的貨物複出境後,辦理修理修配增值稅的退稅須提供以下憑證資料。對外承包工程又稱國際承包,它是指我國對外承包公司承攬的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或私人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物資采購和其它承包業務。 對外承包工程公司運出境外用於對外承包工程項目的設備、原材料、施工機械等貨物,在貨物報關出口後,可向當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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