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房地產所得稅培訓講義(ppt 117頁)
內資房地產所得稅培訓講義(ppt 117頁)內容簡介
內資房地產所得稅培訓講義目錄:
一、內資房地產所得稅的沿革
二.預售方式銷售收入的確認(31號文)
三、完工開發產品的稅務處理
四、關於開發產品預租收入的確認問題
五、關於合作建造開發產品的稅務處理問題
六、關於以土地使用權投資開發項目的稅務處理問題
七、視同銷售
八、關於代建工程和提供勞務的稅務處理問題
九、開發產品成本、費用
內資房地產所得稅培訓講義內容提要:
國稅發(2003)83號( 本通知自2003年7月1日起執行。此前發生的尚未進行稅務處理的事項,也按本通知執行)★1
國稅發〔2006〕31號(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83號)同時廢止。此前沒有明確規定且尚未進行處理的稅務事項,按本通知執行)★2
1.前期的預收款是否應該補征預繳所得稅?
對2003年12月31日前的預售收入,應按規定的利潤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並入2003年應納稅所得額彙算清繳。
企業預售收入2003年12月31日帳麵餘額應計算出預計營業利潤額,並入2003年第四季度(或12月份)應納稅所得額。預售收入帳麵餘額較大,一次性計算並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確有困難的,經市、縣地稅局同意,可在2004年內平均分攤並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寧地稅發[2004]23號
2.前期成本按預計成本結轉銷售成本是否按稅法規定進行追溯?
★注2:31號文過渡期銜接政策
蘇地稅發[2006]120號(國地稅共同簽發,但國稅未轉發)
1.企業2005年12月31日賬麵預收賬款餘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83號)第二條規定計算預計營業利潤額,2006年1月1日以後新增預收賬款按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預計計稅毛利率計算預計毛利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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