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基本原理(doc 63頁)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基本原理(doc 63頁)內容簡介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基本原理目錄:
第一節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概念
第二節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基本原則、作用
第三節 出口貨物退(免)稅基本規定......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基本原理內容簡介:
出口貨物退(免)稅指對報關出口貨物退還或免征在國內各生產環節和流轉環節按稅法規定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它是國際貿易中通常采用並為各國接受的,目的在於鼓勵各國出口貨物公平競爭的一種稅收措施。從下麵幾點進行分析:
1、在國際貿易中,由於各國稅製不同而使貨物的含稅成本相差很大,這樣會導致出口貨物在國際市場上難以竟爭,而絕大部分國家對出口貿易是鼓勵的,因此,出口貨物實行零稅率製度有助於提高貨物的竟爭力。
2、依據稅法理論,稅收以稅負是否轉嫁為標準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習慣上把稅負直接由納稅者本人承擔的稅收(如所得稅)稱為直接稅,把納稅者繳納的稅款,通過價格等手段轉嫁給消費者承擔的稅收稱為間接稅(如增值稅、消費稅)。間接稅有價內稅和價外稅兩種形式,價內稅指稅金包括在貨物價格內,對含稅價格征收的一種稅;價外稅是指稅金不包括在貨物價格內,對不含稅價格征收的一種稅。不論是價內稅價外稅,均可以實行稅負轉嫁。所以間接稅雖是對生產和流通企業征收,但稅額實際上是由消費者負擔,是對消費行為進行征收。而出口貨物並未在國內消費,間接稅無法按照國內的轉嫁規律轉嫁出去,因此,在實行間接稅的國家和地區,對出口貨物免征或退還在國內已繳納的間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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