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達投資控有限公司(doc 60頁)
天津泰達投資控有限公司目錄:
第一條:本期債券發行依據.....6
第二條:本期債券發行的有關機構.....6
第三條:發行概要.....10
第四條:承銷方式.....12
第五條:認購與托管.....12
第六條:債券發行網點.....13
第七條:認購人承諾.....13
第八條:債券本息兌付辦法.....15
第九條:發行人基本情況.....16
第十條:發行人業務情況.....26
第十一條:發行人財務情況.....36
第十二條:已發行尚未兌付的債券.....40
第十三條:募集資金用途.....40
第十四條:擔保情況.....42
第十五條:償債保證措施.....45
第十六條:風險與對策.....47
第十七條:信用評級.....53
第十八條:法律意見.....54
第十九條:其他應說明的事項.....55
第二十條:備查文件.....55
天津泰達投資控有限公司內容提要:
十六、 承銷團成員:本期債券主承銷商為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主承銷商為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財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分銷商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十七、 債券擔保:本期債券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天津市分行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十八、 信用級別:經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綜合評定,本期債券信用級別為AAA,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級別為AA-。
十九、 上市安排: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1個月內,發行人將就本期債券提出在經批準的證券交易場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請。
二十、 稅務提示: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所應繳納的稅款由投資者承擔。
第四條:承銷方式
本期債券由主承銷商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主承銷商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財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分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組成的承銷團,以餘額包銷的方式進行承銷。
第五條:認購與托管
一、本期債券采用實名製記賬方式發行,通過承銷團成員設置的發行網點向境內合格機構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公開發行。
二、境內法人憑加蓋其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資格證明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認購本期債券;境內非法人機構憑加蓋其公章的有效證明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認購本期債券。如法律法規對本條所述另有規定,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期債券由中央國債登記公司托管記載,具體手續按中央國債登記公司的《實名製記賬式企業債券登記和托管業務規則》的要求辦理。該規則可在中國債券信息網(www.chinabond.com.cn)查閱或在本期債券承銷商發行網點索取。
四、投資者辦理認購手續時,不需繳納任何附加費用;在辦理登記和托管手續時,須遵循債券托管機構的有關規定。
五、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投資者可按照國家有關法規進行債券的轉讓和質押。
第六條:債券發行網點
本期債券通過承銷團成員設置的發行網點向境內合格機構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公開發行。具體發行網點見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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