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釋義(pdf 150頁)內容簡介
我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釋義目錄:
一、《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8 號——錯誤與舞弊》釋義
二、《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 號——內部控製與審計風險》釋義
三、《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0 號——審計重要性》釋義
四、《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1 號——分析性複核》釋義
五、《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2 號——利用專家的工作》釋義
六、《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3 號——利用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釋義
七、《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4 號——期初餘額》釋義
八、《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5 號——期後事項》①釋義
九、《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2 號——管理建議書》釋義
十、《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3 號——小規模企業審計的特殊考慮》釋義
十一、《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4 號——盈利預測審核》釋義
十二、《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釋義
十三、《中國注冊會計師質量控製基本準則》釋義
十四、《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後續教育基本準則》釋義
我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釋義內容提要:
(一)獨立審計的目的
注冊會計師審計自誕生以來,從其內容發展來說,主要經曆了詳細審
計、資產負債表審計和會計報表審計三個階段,審計目的也隨之有所變化。
在詳細審計階段,審計目的是通過對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內的會計記錄的逐筆審查,判定有無技術錯誤和舞弊行為。查錯揭弊是這一階段的審計目的。在資產負債表審計階段,審計目的是通過對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內資產負債表所有項目及餘額的可靠性、正確性進行審查,判斷其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在此階段,查錯揭弊這一目的仍然存在,但已退居第二位,審計的功能從防護性發展到公證性。在會計報表審計階段,審計目的是判定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內的會計報表是否公允地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業
績,以及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處理方法是否符合本國的會計準則,並在出具審計報告的同時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建議。在此階段,審計目的不再是查錯揭弊,而是向社會提供合理的保證和向管理領域深入和發展。
盡管審計目的有了上述的變化,同時在現代審計中會計谘詢和會計服
務業務量也在日漸增多,但獨立審計的目的,始終是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進行審計並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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