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稽查中“偷稅”的判定標準與處理(ppt 52頁)
稅務稽查中“偷稅”的判定標準與處理(ppt 52頁)內容簡介
稅務稽查中“偷稅”的判定標準與處理目錄:
一、 偷稅罪的犯罪認定
二、 偷稅罪的犯罪構成
三、 犯罪主體
四、 犯罪的主觀方麵
五、 法律規定的偷稅概念
六、 偷稅概念直譯
七、 漏稅
八、 欠稅
九、 避稅
十、 偷稅數額
十一、 偷稅的絕對數額
十二、 未經處理的
十三、 偷稅的相對數額
十四、 偷稅手段
十五、 偽造、變造、隱匿、銷毀原始憑證
十六、 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
十七、 虛假的納稅申報
十八、 犯罪客體
十九、 偷稅事實的查證重點和證據要求
稅務稽查中“偷稅”的判定標準與處理內容提要:
犯罪主體:
偷稅罪是特殊主體,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
自然人或者單位,作為偷稅罪的犯罪主體,必須具有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的特殊主體身份。
犯罪的主觀方麵:
偷稅罪在主觀方麵的表現是直接故意犯罪,即明知偷稅行為違反國家的稅收征收管理法律,而希望和追求結果的發生。
犯罪的客觀方麵:
行為是偷稅;
偷稅數額1萬元以上,同時偷稅數額占各稅種總額應納稅額的10%以上;
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偷稅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偷稅的。
偷稅手段符合刑法201條規定的偷稅手段之一的。
偷稅概念直譯:
偷稅是指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在稅務機關不知道的情況下,沒有繳納應當繳納的稅款。
偷稅與漏稅、欠稅、避稅不同。
..............................
用戶登陸
稅務規劃熱門資料
稅務規劃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