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股權管理方案分析(ppt 139頁)
某公司股權管理方案分析目錄:
一、戰略定位
二、公司設立
三、股權設置
四、母子(分)公司管理
某公司股權管理方案分析內容提要:
股份製——有限責任公司
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額。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一)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二)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三)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十萬元;
(四)科技開發、谘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十萬元。
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采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五人以上為發起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必須經過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準。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千萬元。
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以書麵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發行的股份後,應即繳納全部股款。
發起人、認股人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後,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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