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某公司存貨盤點管理暫行規定(doc 16頁)
廈門某公司存貨盤點管理暫行規定(doc 16頁)內容簡介
廈門某公司存貨盤點管理暫行規定內容提要:
建賬要求:單位倉管部應建立倉庫明細賬,按領用部門設明細賬,可隻
登記數量不登記金額;財會部應建立倉庫明細賬按領用部門設賬核算數量、單價、金額;各領用部門應登記當月存貨台賬,列明上月結餘、本月領用量、本月使用銷售量、本月結餘量;貨物清單應編號。
……
細則內容:請購、采購、驗收、領用、直撥、退貨、盤點等環節操作規
定和相關單據填寫要求,
具體規定如下:
1、請購環節:由各使用部門或倉管員提出采購申請,填製“申購單”經相關人員和責任人簽字確認根據聯次要求送到相關部門實施采購。
2、采購環節:采購部負責人員根據審批後的“申購單”內容確定采購方式,安排采購人員實施采購。
3、驗收環節:采購到貨後倉管員根據“申購單”的內容驗收入庫,驗收人員至少要兩人以上應包括倉管員不包括采購人員;倉管員根據符合要求的實際驗收的貨物數量和質量填寫“驗收進倉單”,不符合要求的貨物直接退貨;經驗收人員和供貨客戶簽字確認送各聯次要求的相關部門,供貨客戶結賬憑此單和發票結算付款,倉管員和財務人員據驗收單登記倉庫賬。
……
盤點環節:
(1)盤點時間:每月的最後第2天,不包括本日的進出倉貨物。
(2)盤點人員:規定一定參加的人員:倉管員、辦公室人員、使用部門人員。
(3)盤點表格:盤點明細表:製表人是倉管員,盤點按領用部門的存貨點分別實施盤點和填製盤點表明細;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之後,明細表交到統計員處進行彙總填寫“盤點彙總表”,將盤點明細表和盤點彙總表送到財會部,財會部根據盤點結果填寫賬上數量、價格、確認庫存金額和盤盈盤虧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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