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法規精要(doc 27)
企業所得稅法規精要(doc 27)內容簡介
Part 1 應納稅收入類
Part 2 允許扣除項目類
Part 3 不許扣除項目類
Part 4 優惠政策類
Part 5 稅收征管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137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1994]3號
第五條 納稅人的收入總額包括:
(一)生產、經營收入:是指納稅人從事主營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服務收入、營運收入、工程價款結算收入、工業性作業收入以及其他業務收入。
(二)財產轉讓收入:是指納稅人有償轉讓各類財產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固定資產、有價證券、股權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收入。
(三)利息收入:是指納稅人購買各種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利息、外單位欠款付給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四)租賃收入:是指納稅人出租固定資產、包裝物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五)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納稅人提供或者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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