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範圍解析(doc 4)
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範圍解析(doc 4)內容簡介
—、糧食
二、食用植物油
三、自來水
四、暖氣、熱水
五、冷氣
六、煤氣
七、石油液化氣
八、天然氣
九、沼氣
十、居民用煤炭製品
十—、圖書、報紙、雜誌
十二、飼料
糧食是各種主食食科的總稱。本貨物的範圍包括小麥、稻穀、玉米高粱、穀子、大豆和其他雜糧(如大麥、燕麥)及經加工的麵粉、大米、玉米等,不包括糧食複製品(如掛麵,切麵、餛飩皮等)和各種熟食品和副食品
..............................
下一篇:增值稅有關問題解答(doc 6)
用戶登陸
稅務規劃熱門資料
稅務規劃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