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教育形成性考核會計案例研究作業(doc 30頁)
開放教育形成性考核會計案例研究作業目錄:
一、會計案例研究作業1
二、會計案例研究作業2
三、會計案例研究作業3
四、會計案例研究作業4
開放教育形成性考核會計案例研究作業內容提要:
麥科特——造假的成本:
作為市場製衡力量的中介機構,麵對有失誠信的行為,最終選擇了“道義放兩旁,利字掛中間”的道路。大股東在案發後將虛擬出的資金補足入賬,換取上市資格的保留,無異於以罵名換來大實惠。在一些欺詐上市案被提請訴訟的同時,麥科特仍能上市的待遇說明了什麼?
案例介紹
麥科特公司全稱麥科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某年8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代碼0150),擁有光學機械、紡織輕化、生物醫藥、精工電子、投資貿易等五大產業,是全國最大光學生產基地之一。麥科特上市之初曾被多次舉報,早在2000年11月證監會就開始對其調查,但直到2001年8月24日,麥科特突然發布風險提示公告,稱“公司現接受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公司正積極主動配合”。調查原因公告未交代,麥科特公司當時就發布了這樣一則內容模糊的風險提示公告,2001年9月22日中國證監會通過媒體發表公開談話,將麥科特的問題定性為“欺詐發行上市”,對在麥科特上市過程中由會計師、評估師、律師及券商出具的審計報告書、資產評估書、法律意見書及發行申報文件,中國證監會發言人一概給出了“嚴重失實”的結論,並認定其中有涉嫌犯罪的行為。
一、麥科特的欺詐事實
經查,麥科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虛構巨額利潤、欺詐上市。證監會通過對麥科特利潤虛假問題調查,查明該公司的問題主要為通過偽造進口設備融資租賃合同,虛構固定資產9074萬港元;采用偽造材料和產品購銷合同、虛開進出口發票、偽造海關印章等手段虛構收入30118萬港元,虛構成本20798萬港元,虛構利潤9320萬港元,其中1997年虛構利潤4164萬港元,1998年虛構利潤3825萬港元,1999年虛構利潤1331萬港元;為達到上市規模,麥科特將虛構利潤9000多萬港元先轉成資本公積金再轉為實收資本(以便符合上市的要求,達到上市的目的),麥科特的行為明顯屬於欺詐上市。更有甚者,在麥科特發行上市過程中,深圳華鵬會計師事務所為其出具了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廣東大正聯合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嚴重失實的資產評估報告,廣東明大律師事務所出具了嚴重失實的法律意見書,南方證券有限公司參與編製了嚴重失實的發行申報文件。
二、相關部門及人員的法律責任
1.麥科特上市的相關中介機構及責任人員
麥科特法律文書製定者:廣東明大律師事務所,律師曾文秀、羅浩東、林煥均;
麥科特主承銷商:南方證券有限公司;
麥科特會計師事務所:深圳華鵬會計師事務所,中國注冊會計師何佳義、張翠雲;
麥科特資產評估機構:廣東大正聯合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2.麥科特高級管理人員:董事長鍾偉賢;副董事長、總經理高誌卿;進出口部經理、監事會召集人石立崇;總會計師藍國萍;董事會秘書劉永青。
3.法律責任:
麥科特及上述中介機構涉嫌犯罪的有關責任人員,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深圳華鵬會計師事務所有6人被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審,其中該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等4人被刑事拘留,另有2人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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