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談山河智能股權激勵計劃(doc 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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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談山河智能股權激勵計劃(doc 15頁)內容簡介
試談山河智能股權激勵計劃內容提要:
1、本股權激勵計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試行)》、《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 號》、《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2 號》、 《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3 號》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
2、山河智能以定向發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勵對象授予1,000 萬股限製性股票股權,授予數量占山河智能股本總額的2.43%,其中預留部分為100 萬股,占本計劃授予的限製性股票股權總量的10%;當解鎖條件成就時,激勵對象可按本計劃的規定分年度申請獲授限製性股票股權的解鎖;限製性股票股權解鎖後可依法自由流通。
3、本計劃有效期【5】年,其中禁售期【2】年,解鎖期【3】年。
(1)激勵對象獲授限製性股票股權之日起【2】年內為禁售期。在禁售期內,激勵對象根據本計劃獲授的限製性股票股權予以鎖定,不得轉讓;
(2)禁售期後的【3】年為解鎖期。在解鎖期內,若達到本計劃規定的解鎖條件,激勵對象可分【3】次申請解鎖:第一次解鎖期為禁售期滿後第一年,激勵對象可申請解鎖數量為獲授限製性股票股權總數的【35】%;第二次解鎖期為禁售期滿後的第二年,激勵對象可申請解鎖數量為獲授限製性股票股權總數的【35】%;第三次解鎖期為禁售期滿後的第三年,激勵對象可申請解鎖數量為獲授限製性股票股權總數的【30】%。在解鎖期內,若當期達到解鎖條件,激勵對象可在當期董事會確定的解鎖窗口期內對相應比例的限製性股票股權申請解鎖,當期未申請解鎖的部分不再解鎖並由公司回購注銷;若解鎖期內任何一期未達到解鎖條件,則當期可申請解鎖的相應比例的限製性股票股權不得解鎖並由公司回購注銷。公司實際控製人何清華承諾:自限製性股票股權授予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獲授限製性股票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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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股權激勵計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試行)》、《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 號》、《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2 號》、 《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3 號》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
2、山河智能以定向發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勵對象授予1,000 萬股限製性股票股權,授予數量占山河智能股本總額的2.43%,其中預留部分為100 萬股,占本計劃授予的限製性股票股權總量的10%;當解鎖條件成就時,激勵對象可按本計劃的規定分年度申請獲授限製性股票股權的解鎖;限製性股票股權解鎖後可依法自由流通。
3、本計劃有效期【5】年,其中禁售期【2】年,解鎖期【3】年。
(1)激勵對象獲授限製性股票股權之日起【2】年內為禁售期。在禁售期內,激勵對象根據本計劃獲授的限製性股票股權予以鎖定,不得轉讓;
(2)禁售期後的【3】年為解鎖期。在解鎖期內,若達到本計劃規定的解鎖條件,激勵對象可分【3】次申請解鎖:第一次解鎖期為禁售期滿後第一年,激勵對象可申請解鎖數量為獲授限製性股票股權總數的【35】%;第二次解鎖期為禁售期滿後的第二年,激勵對象可申請解鎖數量為獲授限製性股票股權總數的【35】%;第三次解鎖期為禁售期滿後的第三年,激勵對象可申請解鎖數量為獲授限製性股票股權總數的【30】%。在解鎖期內,若當期達到解鎖條件,激勵對象可在當期董事會確定的解鎖窗口期內對相應比例的限製性股票股權申請解鎖,當期未申請解鎖的部分不再解鎖並由公司回購注銷;若解鎖期內任何一期未達到解鎖條件,則當期可申請解鎖的相應比例的限製性股票股權不得解鎖並由公司回購注銷。公司實際控製人何清華承諾:自限製性股票股權授予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獲授限製性股票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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