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準則操作指導(doc 47頁)
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準則操作指導(doc 47頁)內容簡介
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準則操作指導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彙算清繳鑒證業務準備
第三章、彙算清繳鑒證業務實施
第四章、彙算清繳鑒證業務證據
第五章、彙算清繳鑒證業務報告
第六章、附則
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準則操作指導內容提要:
根據彙算清繳鑒證業務準則第七條規定的承接彙算清繳鑒證業務應當具備條件,承接業務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執行業務的注冊稅務師應具備專門知識、職業經驗、專業訓練和業務能力等四個方麵的專業能力,正確判斷鑒證材料的正確與錯誤。不承攬不能勝任的鑒證業務,避免鑒證風險。
(二)應按照質量控製執行規範建立內部控製製度並能夠有效運行,正常情況下能夠保證內部製度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避免控製缺陷造成的管理風險。
(三)彙算清繳鑒證業務證據未經鑒證,不得對客戶的鑒證事項發表意見;對有關業務形成結論時,應當以充分、適當的證據為依據,不得以其執業身份對未鑒證事項發表意見。避免事實不清楚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發表不實的鑒證結論,而造成鑒證風險。
(四)鑒證時應充分估計鑒證中存在的風險,是否超出事務所的承擔能力。對超出事務所承擔能力的風險,應考慮追加鑒證程序或終止鑒證業務。
..............................
用戶登陸
稅務規劃熱門資料
稅務規劃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