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複議法與行政訴訟法知識培訓(ppt 145頁)
稅務行政複議法與行政訴訟法知識培訓(ppt 145頁)內容簡介
課程目標
行政複議的功能:
全國行政複議案件主要特點:
現行行政複議製度的基本特點
稅務行政複議主要內容
有關法律法規:
一、稅務行政複議概述
2.稅務行政複議的特有規則
前置複議(納稅爭議)
相關鏈接:《稅務行政複議規則》
適用複議前置的範圍:
適用選擇複議相關鏈接:《稅務行政複議規則》
適用選擇複議的範圍:
二、稅務行政複議的受案範圍
(一)可以申請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
(二)可以一並申請複議的抽象行政行為
2.稅務行政複議可以一並審查的規範性文件
(三)不能申請複議的情形
三、稅務行政複議的管轄
四、稅務行政複議參加人
行政複議當事人
申請人在稅務行政複議中權利
總結:行政複議參加人
(一)複議申請
(二)稅務行政複議受理
怎樣應對被複議(被申請人)
(二)怎樣準備行政複議答辯材料
2.準備證據材料
附:司法解釋
二、提供證據的要求
提供物證要求:
提供視聽資料要求:
提供證人證言要求:
提供現場筆錄要求
不能作為定案依據的證據材料
舉例:證明納稅人違法事實的證據
證明稅務機關適用程序需舉證:
舉例:證據材料清單
2、審查後處理
審理內容(全麵審查)
權限審:超越或濫用職權
事實審: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證據是否確鑿、充分
證據是否確鑿?
證據是否充分?
證據是否合法?
證據合法性審查
證據真實性審查
鏈接:北京市高級法院《關於一審行政案件庭審程序的規定 》
專題:對行政處罰行為的複議
專題:對行政許可的複議
專題:對行政不作為的複議
專題:對行政強製措施的複議
3、複議程序的終止和中止
(四)行政複議決定
2.撰寫行政複議決定書
行政複議和解(《實施條例》第40條)
行政複議調解(《實施條例》第50條)
..............................
行政複議的功能:
全國行政複議案件主要特點:
現行行政複議製度的基本特點
稅務行政複議主要內容
有關法律法規:
一、稅務行政複議概述
2.稅務行政複議的特有規則
前置複議(納稅爭議)
相關鏈接:《稅務行政複議規則》
適用複議前置的範圍:
適用選擇複議相關鏈接:《稅務行政複議規則》
適用選擇複議的範圍:
二、稅務行政複議的受案範圍
(一)可以申請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
(二)可以一並申請複議的抽象行政行為
2.稅務行政複議可以一並審查的規範性文件
(三)不能申請複議的情形
三、稅務行政複議的管轄
四、稅務行政複議參加人
行政複議當事人
申請人在稅務行政複議中權利
總結:行政複議參加人
(一)複議申請
(二)稅務行政複議受理
怎樣應對被複議(被申請人)
(二)怎樣準備行政複議答辯材料
2.準備證據材料
附:司法解釋
二、提供證據的要求
提供物證要求:
提供視聽資料要求:
提供證人證言要求:
提供現場筆錄要求
不能作為定案依據的證據材料
舉例:證明納稅人違法事實的證據
證明稅務機關適用程序需舉證:
舉例:證據材料清單
2、審查後處理
審理內容(全麵審查)
權限審:超越或濫用職權
事實審: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證據是否確鑿、充分
證據是否確鑿?
證據是否充分?
證據是否合法?
證據合法性審查
證據真實性審查
鏈接:北京市高級法院《關於一審行政案件庭審程序的規定 》
專題:對行政處罰行為的複議
專題:對行政許可的複議
專題:對行政不作為的複議
專題:對行政強製措施的複議
3、複議程序的終止和中止
(四)行政複議決定
2.撰寫行政複議決定書
行政複議和解(《實施條例》第40條)
行政複議調解(《實施條例》第5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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