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財務會計與經濟管理知識重點詳解(DOC 132頁)內容簡介
初級財務會計與經濟管理知識重點詳解(DOC 132頁)目錄:
第一節 法律基礎
第二節 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第三節 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責任
初級財務會計與經濟管理知識重點詳解(DOC 132頁)簡介:
(一)法的本質與特征
1.法與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國家製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製力保證實施的,反映著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係。
要點:
(1)法的本質:法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
【解析】法不是超階級的產物,不是社會各階級的意誌都能體現為法,法隻能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法體現的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誌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統治階級每個成員個人意誌的簡單相加。
(2)法的特征:法作為一種特殊的行為規則和社會規範,不僅具有行為規則、社會規範的一般共性。還具有自己的特征。
①法是經過國家製定或認可才得以形成的規範——國家意誌性;
②法憑借國家強製力的保證而獲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強製性;
③法是確定人們在社會關係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範——利導性;
④法是明確而普遍適用的規範——規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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