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培訓資料(DOC 30頁)
出口退稅培訓資料(DOC 30頁)內容簡介
內容摘要
組成計稅價格是指在沒有實際銷售價格時,按照稅法規定組成專門用以計算應納稅款的價格。我國現行增值稅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有視同銷售行為而無銷售額的,可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當貨物屬於應征消費稅貨物時,其組成計稅價格中還應加計消費稅額。則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成本×(1+成本利潤率)×[1+(1÷(1-消費稅率)×消費稅率)]
納稅人進口貨物時,應納增值稅的計稅價格也須按一定的計算公式所組成。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到岸價格+關稅+消費稅
1、進料加工手冊登記(對無發生進料業務的企業,不需錄入該模塊)
“海關手冊登記”是辦理進料加工業務的第一步,用戶每錄入一筆進出口信息時,係統首先檢測該筆業務所對應的海關手冊是否已經登記,若已經登記,則用戶可以繼續錄入其它信息,否則係統將拒絕接受其它數據的錄入。手冊登記的內容為進料加工手冊合同備案情況,企業需將合同備案情況按要求錄入“申報係統”,在取得海關核發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後的下一個免抵退稅申報期內報送到稅務機關。
注意:
(1)若出現一本手冊同時出口幾種商品代碼的貨物時,“複出口商品碼”欄輸入主要的一種即可。
(2)從事進料加工業務的生產企業,應於取得海關核發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後的下一個免抵退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生產企業進料加工登記申報表》,若當月沒有新手冊登記的,不需錄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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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成計稅價格是指在沒有實際銷售價格時,按照稅法規定組成專門用以計算應納稅款的價格。我國現行增值稅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有視同銷售行為而無銷售額的,可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當貨物屬於應征消費稅貨物時,其組成計稅價格中還應加計消費稅額。則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成本×(1+成本利潤率)×[1+(1÷(1-消費稅率)×消費稅率)]
納稅人進口貨物時,應納增值稅的計稅價格也須按一定的計算公式所組成。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到岸價格+關稅+消費稅
1、進料加工手冊登記(對無發生進料業務的企業,不需錄入該模塊)
“海關手冊登記”是辦理進料加工業務的第一步,用戶每錄入一筆進出口信息時,係統首先檢測該筆業務所對應的海關手冊是否已經登記,若已經登記,則用戶可以繼續錄入其它信息,否則係統將拒絕接受其它數據的錄入。手冊登記的內容為進料加工手冊合同備案情況,企業需將合同備案情況按要求錄入“申報係統”,在取得海關核發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後的下一個免抵退稅申報期內報送到稅務機關。
注意:
(1)若出現一本手冊同時出口幾種商品代碼的貨物時,“複出口商品碼”欄輸入主要的一種即可。
(2)從事進料加工業務的生產企業,應於取得海關核發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後的下一個免抵退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生產企業進料加工登記申報表》,若當月沒有新手冊登記的,不需錄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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