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繼續教育培訓資料(doc 116頁)
內容摘要
第一部分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發展過程及主要變化
一、準則製定過程
(一)1997年5月,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發布。
(二)1997年,事業單位會計製度發布。
(三)1997年10月,財預字[1997]352號,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新的會計製度銜接問題的通知。
(四)1998年,財預字[1998]159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的通知。
(五)1998年,財綜字[1998]168號,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18新利网址多少
辦法。
(六)1999年,財會[1999]32號,關於印發《事業單位住房基金和離退休經費會計核算規定》的通知。
為了適應事業單位住房製度改革和加強離退休經費管理的要求,規範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根據《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18新利网址多少
辦法》(財綜字[1998]168號)和《關於對中央級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實行歸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字[1999]109號),我們製定了《事業單位住房基金和離退休經費會計核算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轉發所屬事業單位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部。
(七)1999年,財綜字[1999]2號,財政部關於建立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收支預、決算製度的通知。
(八)1999年,財綜字[1999]118號,財政部關於行政事業單位設立住房基金專用賬戶的通知。
(九)2002年,財會[2002]3號,關於修改事業單位事業支出核算內容的通知。
(十)2003年,財會[2003]28號,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會計處理補充規定的通知。
(十一)2006年,財庫[2006]48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十二)2010年,財會[2010]5號,財政部關於中央級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企業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會計核算有關事項的通知。
(十三)2012年,財政部令第72號,《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公布。
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改革主要變化
(一)修訂《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會計準則》)的背景
《會計準則》自1997年發布實施以來,對規範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財政改革和事業單位會計管理工作不斷發展,客觀要求對《會計準則》進行修訂。
一是2000年以來,圍繞公共財政體製建設,各項財政改革不斷推進,很多改革涉及到會計核算的調整,對《會計準則》進行修訂有利於確保相關財政改革政策的貫徹落實。
補充: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今後不再批準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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