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公務員考試《申論》最新模擬試題(8)(doc4).doc內容簡介
一、注意事項
1.申論考試,與傳統作文考試不同,是對分析駕馭材料的能力與對表達能力並重的考試。
2.作答參考時限:閱讀資料40分鍾,作答110分鍾。
3.仔細閱讀給定的資料,按後按申論要求依次作答,答案書寫在指定位置。
二、資料
1985年1月18日,河北省《秦皇島日報》發表了長篇通訊《薔薇怨》(該文《人民日報》於1985年3月2日予以轉載),對原撫寧縣農機公司統計員王發英與不正之風鬥爭的事做了報道。之後,上訴人劉真根據一些人的反映,認為該文失實。劉真自稱“為正視聽,挽回《薔薇怨》給撫寧帶來的嚴重困難”,於1985年9月撰寫了“及時紀實小說”——《特號產品王發英》。文章聲稱“要展覽一下王發英”,並使用“小妖精”、“大妖怪”、“流氓”、“瘋狗”、“政治騙子”、“扒手”、“造反派”、“江西出產的特號產品”、“一貫的惡霸”、“小辣椒”、“專門的營私者”、“南方怪味雞”、“打鬥演員”等語言,侮辱王發英的人格,並一稿多投,擴大不良影響,使王發英在精神上遭受極大痛苦,在經濟上受到損失。
劉真將她的作品,投送幾家雜誌編輯部。《女子文學》以《好一朵薔薇花——“特號產品王發英”》為題,發表在該刊1985年第12期上,發行50835冊,付給劉真稿酬220元。《法製文學選刊》以《好一朵薔薇花》為題,全文轉載了上述作品,發行478000冊,付給《女子文學》編輯部編輯費80元,付給劉真稿酬159元。《江河文學》編輯部將劉真作品原稿內容做了某些刪節後,以《特號產品王發英》為題,發表在該刊1986年第1期上,發行1000冊,付給劉真稿酬130元。《文彙月刊》編輯部將劉真原稿中王發英的姓名和地名做了更改,對部分侮辱性語言做了刪節,以《黃桂英浮沉記》為題,發表在該刊1986年第1期上,發行12萬餘冊,付給劉真稿酬1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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