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安裝合同範本(doc 32頁)
建設工程安裝合同範本(doc 32頁)內容簡介
內容摘要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 所:
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定義
1.1 發包人: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 承包人: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4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5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7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8 工程期限:指發包人承包人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9 開工日期:指在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 所:
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定義
1.1 發包人: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 承包人: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4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5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7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8 工程期限:指發包人承包人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9 開工日期:指在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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