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doc 28頁)
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doc 28頁)內容簡介
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二部分 單 據
第三部分 多式聯運經營人的賠償責任
第四部分 發貨人的賠償責任
第五部分 索賠和訴訟
第六部分 補充規定
第七部分 海關事項
第八部分 最後條款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本公約內:
(1) “國際多式聯運是指按照多式聯運合同,以至少兩種不同的運輸方式,由多式聯運經營人將貨物從一國境內接管貨物的地點運到另一國境內指定交付貨物的地點。為履行單一方式運輸合同而進行的該合同所規定的貨物接送業務,不應視為國際多式聯運。
(2) “多式聯運經營人”是指其本人或通過其代表訂立多式聯運合同的任何人,他是事主,而不是發貨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參加多式聯運的承運人的代表人或代表,並且負有履行合同的責任。
..............................
上一篇:聯運工作條例(doc 6頁)
用戶登陸
法律法規熱門資料
法律法規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