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日常業務常見法律問題條款及釋疑(ppt 77頁)
合同日常業務常見法律問題條款及釋疑(ppt 77頁)內容簡介
合同日常業務常見法律問題條款及釋疑目錄:
一、合同的原則
二、合同成立的過程
三、合同生效的要件
四、附條件的合同
五、無權代理
六、無效合同
七、可撤銷的合同
八、延遲履行
九、我司經常遇到的問題
十、需要注意的問題
十一、合同風險的規避
十二、常見問題及釋疑
合同日常業務常見法律問題條款及釋疑內容摘要: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通常來說要約在到達受要約人或受要約人對要約做出承諾之前是可以由要約人撤消的,但是要約中明確注明不可撤消或者注明了承諾期限的要約不可撤消。
如果受要約人在收到要約以後,基於對要約的信賴,已為準備承諾支付了一定的費用,在要約撤消以後應有權要求要約人給予適當補償。
如果受要約人的承諾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變更則要約失效,承諾視為受要約人對要約人的反要約。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方式也必須符合要約的要求。
承諾也可以撤回,但撤回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對於超出承諾期限做出的承諾,要約人可承認其有效,要約人未做表示的,該承諾視為承諾人向要約人發出的新要約。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領取營業執照的非法人單位作為合同當 事人的,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約;
未領取營業執照的非法人單位作為合同當事人的,隻能以上級法人單位的名義簽署合同,合同權益由上級法人單位享有。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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