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某賓館供需合同(doc 2頁)
天津某賓館供需合同(doc 2頁)內容簡介
天津某賓館供需合同內容摘要: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設計、製作標牌等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並履行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天津開發區某賓館標牌等設計、製作
二、項目內容:(見訂貨清單5張)
三、結算付款方式:合同總額為¥104621元含稅(大寫:壹拾萬肆仟陸佰元整)
甲方簽訂合同後,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預付款,即:¥29880元(大寫:貳萬玖仟捌佰捌拾元整);貨到甲方所在地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餘款(含標牌安裝費¥5000元),即:¥74741元。(大寫:柒萬肆仟柒佰肆拾壹元整),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的稅務發票。
四、 交貨時間: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即日起10天之內(含六、日在內)為第一批交貨時限,即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其餘貨物在2006年1月10日前必須交付,逾期不交貨,甲方將按照合同總金額的2%/天向乙方收取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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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設計、製作標牌等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並履行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天津開發區某賓館標牌等設計、製作
二、項目內容:(見訂貨清單5張)
三、結算付款方式:合同總額為¥104621元含稅(大寫:壹拾萬肆仟陸佰元整)
甲方簽訂合同後,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預付款,即:¥29880元(大寫:貳萬玖仟捌佰捌拾元整);貨到甲方所在地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餘款(含標牌安裝費¥5000元),即:¥74741元。(大寫:柒萬肆仟柒佰肆拾壹元整),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的稅務發票。
四、 交貨時間: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即日起10天之內(含六、日在內)為第一批交貨時限,即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其餘貨物在2006年1月10日前必須交付,逾期不交貨,甲方將按照合同總金額的2%/天向乙方收取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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