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18luck新利全站下载 >> 合同樣本>> 新勞動合同>> 資料信息

周清平與王林勞務合同糾紛案(doc 4頁)

所屬分類:
新勞動合同
文件大小:
22 KB
下載地址:
相關資料:
勞務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案
周清平與王林勞務合同糾紛案(doc 4頁)內容簡介
周清平與王林勞務合同糾紛案內容摘要:
原告為證明自己的主張,向本院提交了下列證據:
  證據一、欠據一張。證明被告王林欠原告周清平人工費9545.00元。
  被告辯稱,原告所訴事實均屬實。但簽定合同時約定工程質量達到中級標準。尚欠的9545.00元,此款當時未付的原因有二,一是綠波欠款未付清;二是因當時抹灰質量綠波小區質檢站未驗收,此款為質量保金,所以未付。後原告所承包的抹灰工程陸續出現質量問題,牆體裂縫,天棚脫落,其原因多為用混合砂漿抹灰,強度太低。答辯人多次與原告協商維修,原告均未到現場處理。給綠波花園小區工程形象和答辯人所在的新龍基公司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也給答辯人造成了12000.00元的經濟損失。綜上答辯人不同意給付原告所欠人工費,同時要求原告賠償答辯人損失7455.00元。
  被告為證明自己的主張,向本院提交了下列證據:
  證據1、協議書一份;
  證據2、黑龍江綠波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黑龍江新龍基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第四工程處出據的證明六份,證明綠波花園小區11號樓,13號樓牆體天棚開裂、脫落,造成維修損失。
  證據3、黑龍江新龍基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第四工程處證明一份,證明由於原告施工隊伍責任心不強,造成不應有的質量事故,給該公司造成維修費1.2萬元,工程罰款0.5萬元的經濟損失。
  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對相對方提交的證據均發表了質證意見。被告對原告提交證據無異議。原告對被告提交的證據1無異議,對被告提交的證據2、3有異議。
  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對以下事實無異議,本院予以確認:
  1、2002年7月4日原、被告經協商,簽訂協議書一份,約定綠波花園11號樓、13號樓內牆四壁天棚及外牆由原告負責抹灰,包工不包料。
  2、原告自2002年7月4日開始施工,2002年9月5日退出工地。
  3、經原、被告結算,被告應給付原告人工費71260.00元,於2003年1月27日給付原告61715.00元,餘款9545.00元於當日出據了欠據一張。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