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內銷商品房買賣契約書(doc 5頁)
北京市內銷商品房買賣契約書內容簡介: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通過 方式,取得北京市 區(縣) 地塊的土地使用塊,土地麵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 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北京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 。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為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分攤的土地使用麵積轉讓給乙方。
雙方經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房屋,建築麵積為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麵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麵積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麵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上述麵積已經 房地局測繪。
第二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價款合計為(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乙方預付的定金 元,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本契約簽定 日內將購房價款全部彙入甲方指定銀
行。
甲方指定銀行:
銀行帳號:
第四條 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並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 。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 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契約後三十日內,持本契約和有關證件到北京市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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