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規--第六章勞動就業(PPT 23)章
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規--第六章勞動就業(PPT 23)章內容簡介
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規
第六章 勞動就業
數字:就業是民生之本
2006年,預計全國城鎮需要安排就業總量約2500萬人,預計城鎮可新增就業人員約1100萬人。高校就業生依然麵臨結構性就業難題。2006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達413萬人,比上年增加75萬人,就業壓力進一步加大。
勞動力需求難以大幅度增長,今年勞動力供大於求1400萬。而人口增長趨勢持續到2030年左右。
第一節 勞動就業概述
一、勞動就業的概念P32
二、勞動就業的特征
三、國際通用的就業標準
四、我國勞動就業的形式
第二節 勞動就業的基本原則
一、國家促進就業的原則
二、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原則
三、照顧特殊就業群體就業的原則
四、禁止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就業的原則
五、競爭就業原則
第三節 職業介紹與就業服務
一、職業介紹的概念P42
二、職業介紹機構
1、含義
2、設立的條件
二、職業介紹機構
3、不同職業介紹機構的分類。
1)按照經營性質分類:營利性和非營利性
2)按照舉辦主體分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辦
4、職業介紹機構的業務P353——357
1)可以從事的業務
2)禁止從事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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