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試行)(doc 9)
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試行)(doc 9)內容簡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負責的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工作,依據國務
院辦公廳批轉的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
試行)》(國辦發〔1999〕58號)和中國工商銀行製定的《中國工商銀行國
家助學貸款試行辦法》(以下簡稱工商銀行試行辦法),製定本操作規程。
第二條 為保證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順利執行,教育部設立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
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為全國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以下簡稱:部際協調
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全麵管理中央部委所屬高校(以下簡稱:學校)國家助學貸
款工作,並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的工作加以指導。學校指定
專門機構管理本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第三條 中國工商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製定國家
助學貸款的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審批、發放和回收等工作。
第四條 國家助學貸款的目的是幫助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
學費和基本生活費,以完成學業。
第五條 本操作規程中所指借款人是指學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全日製本、專科
學生。貸款人是指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工商銀行分支機構。
..............................
用戶登陸
法律法規熱門資料
法律法規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