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UL20標準(中文版)(doc 41)
1 範圍
1.1本標準的要求適用於依據“國家電氣規範”(NEC),ANSI/NFPA70,或加拿大電氣規範(CEC)第1部分所使用的銅或鍍銅導線連接,或在NEC或CEC認可的布線係統中使用的、手動操作的、一般用途瞬動開關。在加拿大,對於依據CEC第1部分在與鋁導線連接,且在CEC第1部分認可的布線係統內諒解的開關的要求,見附錄B。
1.2本標準適用於電壓為250V及以下負載額定不超過60A,電壓為251~600V時負載額定不超過30A,電壓為125V~600V及以下時功率為2hp的交流/直流開關。
1.3本標準適用於安裝在暗裝式開關盒內或出線盒蓋上、並用於支路布線連接的開關。
1.4 本標準適用於軟線現場安裝並提供一個“on”和一個“off”位置的懸掛開關和開關。
1.5 本標準適用於明裝式安裝並帶有一單獨底座和蓋的開關。
1.6 本標準適用於用於不帶單獨接線盒暗裝式安裝和連接支路布線(由一個或多個非金屬鎧裝且為黃銅導線的電纜構成)的開關。
1.7 此標準適用於應用在固定裝置中以控製支路配線中的白熾燈照明或風扇交流/直流固定裝置開關。
1.8 此標準適用於單極、瞬間接觸門開關(用於安裝在特殊用途裝置盒內或連接支路接線連接用出線盒蓋上)。
1.9 此標準不適用於:
a)UL 917--鍾控開關和CSA 標準C22.2 No.177中規定的鍾控開關;
b)UL 1472—固體調光控製器和CSA標準C22.2 No.184.1中規定的調光開關;
c)UL 508—工業控製設備和CSA標準C22.2 No.14中規定的工業控製設備;
d)UL 1917—固態風速控製器和CSA標準C22.2 No.156中規定的固體、單相馬達速度控製器;
e)UL 1054—專用開關和CSA標準C22.2 No.55中規定的專用和交流固定裝置開關;
f)UL 894—危險場所用開關和CSA標準C22.2 No.159中規定的在危險場所中使用的開關。
1.10 對於在支路配線連接的開關(支路鋁配線),請參考UL 1567—鋁線用插座和開關或參考附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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